「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。」出20:16
最近參加了一個家長講座, 講者提到當孩子年幼時, 家長應該灌輸正確的道德論理觀念, 黑白對錯要清楚釐定。縱使有些事情會有灰色地帶, 但對於還未懂分對錯的年幼子女, 我們必須穩固他們分辨是非黑白的能力。這樣的當頭棒喝, 提醒了我身教的重要。我與丈夫時常為了「貪方便」、趕時間, 往往在紅燈時橫過馬路; 為了令孩子的功課好看, 我會幫孩子檢查和修正功課, 而不是留待老師改正; 為了避免麻煩, 我會告訴妹妹糖果已吃完, 而不是誠實地勸導她吃糖果的壞處。
上帝藉著摩西向以色列人頒佈十誡, 正給予我們世人一個是非對錯的定位, 也作為基督徒父母教養孩子道德觀的一個準則。上帝所頒佈的第九條誡命: 「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」, 指的不但是在法庭上不應作假見證誣陷他人, 更是吩咐我們要誠實待人: 「是, 就說是; 不是, 就說不是。」(太5:37) 上帝要求我們要 「棄絕謊言, 各人與鄰舍說實話。」(弗4:25)
上帝喜歡我們內裡誠實, 可是人長大了, 會不知不覺為了不同的原因而說謊話, 甚至會覺得 「人在江湖, 身不由己」。其實說穿了, 這往往只是自我中心, 為著自己的好處而掩飾真相。如果我們能夠將這個位置交給主耶穌, 由祂來掌管我們的心, 聖靈就可改變我們的心, 讓我們能愛、也能誠實。
默想與實踐:
- 你曾否為了自己的益處, 而故意掩飾真相呢? 求上帝原諒我們的過犯, 洗淨我們的不潔。
- 對於實踐誠實這誡命, 你有否遇過什麼難處? 你會如何求上帝幫助你去克服難處?
作者: Monica Chan | 圖片設計: Carol Li